『壹』 为什么影视剧主演要签保密协议
是对电影内容的主要剧情不能透露。
拍完了之后后期制作、审批手续到上映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如果还没上映,剧情已经被流露出来了,谁还会花钱去电影院看?
『贰』 我们业余写的剧本怎么才能让电影公司拍摄怎么投剧本还要注意什么还要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
不是做这一行的不是很懂,要保护自己的权益那肯定是版权在自己的手中,而且在完成作品时最好保留一些证据证明作品是自己完成的。注意不要将剧本泄露出去,如果真要拍摄,要签订保密协议。想要自己的剧本被电影公司拍摄会有些难,因为近几年电影行情也不是说很好,除了大爆的几部电影外基本亏多赚少,投资商也不敢随便投资。可以将部分剧本发给一些电影公司,制作人或者导演,看看有没有意愿,不过几率渺茫,要是有关系可能容易一些。现在的电影公司,工作室等都有工作邮箱,你可以将手中的剧本发个剧本大纲或部分剧本发去……其次,要让人投资剧本,就要肯吃苦,你得去找那些有些本钱有背景的人拉投资,说服他们投资你的剧本。我对这方面不怎么懂,也不知道说得对不对,只是针对你问的给你个建议而已,最好问问同行的。
『叁』 因为要拍摄一段素材需要保密,需要雇佣两个摄像师 为期一个月。谁能给我提供一份合同。电影类型
请按以下条文进行制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发布单位】国务院
【发布文号】国务院令第535号
【发布日期】2008-09-18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章 劳务派遣特别规定
第五章 法津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第三条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条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十一条 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第十五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第四章 劳务派遣特别规定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
第二十九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义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第三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法津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未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第三十五条 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位被派遣劳动者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的行为的投诉、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肆』 电影悬崖之上的保密措施
看完很长时间了,能想起来的不多了:伞降入境,任务使用代号,图书当做密码本,联络通过贴纸条等等
『伍』 在电影院内拍摄电影正片、彩蛋均属盗摄!我们该如何正确观影
首先,毫无疑问,手机屏幕的亮度会影响到其他人,此时,摄影师需要考虑下一步的行为,如果其他观众不满意,可以联系员工,让他离开但当你看到这部电影,当然你会感觉不到现实。
至于教你了解生命和宇宙的终极意义,你不能从电影中得到这些东西,如果你有,你不能得到一部电影,可以给你更多的共振或启示的真正意义电影是一种娱乐形式,如果你不是一个电影专业的学生,有空多和妹子聊天吧,这样才是最有意义的事情!!!
『陆』 急求剧组剧本管理及保密的协议
影视剧本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书
授 权 方(以下简称甲方):
编剧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常住地址:
被授权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拥有著作权之_________(剧本)授予乙方使用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恪守执行。
第一章 剧 本
第一条 授权剧本
1、剧本名称:
2、剧本类型:(电影、电视剧)
3、剧本的集数与长度:
4、剧本完成时间:
5、剧本是否已发表:
6、首次发表国:
7、著作权登记证书号码:
第二条 剧本著作权所有人
1、 剧本作者:
2、 作者国籍:
3、 剧本著作权所有人为:
① 剧本作者:
② 职务剧本著作权所有人:
③ 经过转让后的剧本著作权所有人:
(注:需附:著作权转让合同、著作权转让登记证书)
第三条 甲方授权地位为:
1、 剧本著作权所有人;
2、 委托授权人;
(注:需附委托书)
3、 转授权人。
(注:需附授权书)
第二章 权利许可
第四条 许可权利种类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以下剧本著作权
[以下范围可以选择,可以分别选择许可、或不许可 ]:
摄制权,将该剧本拍摄成 电影/电视剧 的权利;( )
修改权,乙方在使用该剧本时可以根据需要对剧本作必要的改动,但不得损害和影响剧本的完整性,不得歪曲和篡改该剧本的原意;( )
复制发行权,该剧本以 图书、报刊形式(不含电子出版物形式)/ 各种出版形式(含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形式) 出版并发行的权利;( )
广播权,对该剧本通过各类电台、电视台广播的权利;( )
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该剧本以任何形式在互联网上传播,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
改编权,在该剧本基础上进行改变,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
翻译权,将该剧本从中国汉语转换成其他语言文字 (含中国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
需要约定的其他著作权利:
第五条 许可方式:
1、 专有使用权许可
(注:如果专有,应明确是否排除甲方,否则视为排除含甲方在内的任何人使用。)
2、非专有使用权许可
第六条 许可使用地域范围:
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中国(含中国大陆、港澳台地区)/ 全球范围内
第七条 许可使用期限:
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八条 授权语言:
中文(国语版、粤语版)/ 英文版等
第三章 报 酬
第九条 本合同采取第________种方式
1、一次性支付著作权使用费;
2、分两次支付著作权使用费;
3、基本著作权使用费用+项目分成。
第十条 采取本合同第九条第1种方式支付
1、著作权使用费为:人民币 元;
2、支付时间为: 。
第十一条 采取本合同第九条第2种方式支付
1、著作权使用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
2、著作权使用费第一次支付时间为:
金额为: 元(占总额 %)
3、甲方修改完成后,乙方支付剩余著作权使用费用为: 元(占总额 %)
第十二条 采取本合同第九条第3种方式支付
1、基本著作权使用费用,金额 元,支付时间: ;
2、项目分成方式为 总收入的 %。支付时间: 。
第十三条 纳税
本合同约定之甲方报酬,均为税后报酬,有关税款由乙方为甲方代扣代缴。
第四章 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四条 署名权
1、署名方式:
2、署名位置:
甲方的署名应在影片作品中,在 之前位置,以单幅画或者二人幅画面( )署名编剧,为第 位编剧;
3、在乙方相关影视作品的海报、音像作品、音像作品封套、新闻宣传、新闻发布中,不得侵害甲方署名权;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编剧”职务中增加署名和更改署名次序。
第十五条 修改权和保持作品完整权
1、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剧本,如需另请他人修改剧本,必须事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2、甲方允许乙方在影片拍摄中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剧本进行必要修改,但涉及更动重大情节内容,调换人物关系,更改片名等,应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
3、凡经国家广电总局重大革命历史题材领导小组批准通过的剧本,乙方不得修改;
4、乙方须保持剧本作品的完整,不得篡改,不得断章取义,不得更改剧本的主题、时间和历史背景、人物定位、故事结局等剧本基本要素。
第十六条 荣誉权
1、使用本合同约定剧本拍摄的影视剧获奖,甲方有权参加颁奖仪式,旅差费由 方承担。获得国家政府奖励,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将有关奖金按规定及时奖励给甲方;
2、影片在国内首映式或者研讨会,参加国内外电影节展出竞赛,乙方应邀请甲方参加。
第十七条 授权书
基于国家电影电视审查许可的相关法规,乙方在项目报批阶段,需要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交甲方剧本授权书,若此时乙方尚未全额支付本合同第三章约定之报酬,则此授权书并不代表乙方获得本合同授予之相关完整著作权,乙方不得使用该剧本拍摄和发行影视剧,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拍摄,并按照本合同第三章约定之报酬给予双倍赔偿(见本合同附件1)。
第十八条 转授权
乙方仅以本合同约定行使授权,甲方 同意或者不同意 再转授权任何第三方。
第五章 保证与承诺
第十九条 甲方保证与承诺
1. 甲方担保并声明甲方拥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本授权不含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权益的内容。乙方如因使用甲方授予之权利而导致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权益,经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裁决,乙方有权向甲方主张赔偿;
2. 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在授权地区拥有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包括在本合同签定前,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以与乙方相同的方式使用本合同约定之剧本,也不在合同有效期内将本合同授予乙方的权利以与乙方相同的方式再授予任何第三方使用。
第二十条 乙方保证与承诺
1. 乙方担保并声明乙方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
2. 乙方保证于本合同存续期间内不签署任何与本合同权益相冲突之合同;
3. 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后 年内使授权剧本拍摄出品;
4. 乙方保证在此剧音像产品上市后 日内,赠送甲方音像制品10套,剧照15张,海报5张。
第六章 剧本交付
第二十一条 剧本交付时间:(注:建议在乙方支付一定的著作权使用费后)
第二十二条 交付剧本规格:(注:电子版或纸介版 页数、电子版要注明邮箱)
第二十三条 交付确认
1、甲方剧本交付乙方,乙方应提供签收凭证;
2、甲方剧本发到乙方指定邮箱后,应通知乙方。乙方应于一周内提交确认函件,或提出异议,否则视为乙方已经收到。
第七章 保 密
第二十四条 保密原则
1、甲乙双方承诺关于双方往来所获知对方之商业、财务信息或文件、图片及档案等相关资料,无论口头或书面,均不得对第三人泄露,也不得利用其做本合同以外目的使用,此约定于本合同终止后 年仍然有效;
2、双方对于本合同约定之剧本(电子版或纸介版)均须保密,不得对外泄露,防止被他人剽窃盗版。
第八章 合同终止
第二十五条 提前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但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可提前终止本合同,合同终止书面通知自发出后3日内生效,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再行使本合同之权利:
1、因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2、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另一(守约)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单方合同解除权,并不表明其放弃向违约方追索赔偿金。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严重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及救济的合理支出费用。
第十章 其他约定
第二十七条 前期费用
有关为写作剧本深入生活采访的费用及前期购买创作所需资料的费用等,经双方商定,由 乙方承担,支付费用 元。
第二十八条 选择导演与主演
为了确保剧本拍摄质量和市场推广,导演和主演的人选由双方协商确定。
初步达成共识,导演要求 等人,主要演员要有 、 等级别的演员,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为止。
甲方放弃或不放弃对于导演和主演的选择权利的主张( )。
第二十九条 不可抗力
因战争、火灾、爆炸、地震、天灾、洪水、干旱或恶劣天气,以至于无法送达、无法供给、无法摄制、或者政府法令、而造成之损失、迟延等,双方各自的损失自行负担,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为止。
第三十条 合同修改
本合同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修改或变更本合同内容,如需修改或变更,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一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构建,有关本合同的解释、履行等相关事宜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二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由 仲裁委仲裁;
2、向原告住所地或合同签署地或合同履行地等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 特别约定:
1、若乙方根据甲方剧本拍摄完成之电视剧的实际集数,超出本合同约定集数。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之每集剧本单价,按照实际集数补充支付乙方超出部分稿酬,方为支付全部稿酬。
2、对于该剧的衍生产品,甲方主张一定比例的分成 %。
3、影片在超出授权外地区发行收入,甲方将获得 %的利润分成。
4、本片插曲的歌词,要征求甲方的意见,共同商定方能采用。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合同签订之日时生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签字人: 授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授 权 书
剧本著作权许可使用授权立项通知书
授权方:编剧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常住地址:
电子信箱:
被授权方:法人姓名:
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广电总局《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中》第六条办理电影剧本(梗概)备案手续,要求提供“电影剧本(梗概)版权的协议(授权)书”,鉴于双方在 年 月 日就电影剧本《 》已经签订了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书,且乙方已经正式列为计划拍摄的项目,正在备案申报阶段,需要甲方著作权人出具授权书,依照该著作权许可合同书第十七条约定,甲方同意将拍摄使用权授权乙方,并允许乙方用予备案公示,特别通知如下:
授权剧本版权名称:
被授权人:
授权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
授权方式:
授权期限:2年
授权日期:
授权说明:
①目前被授权方支付给剧本著作权人全额稿酬之 %,倘不拥有完整使用权,合同倘在执行中,根据报批立项的要求,同意备案立项,待全部稿酬付清,将给予正式授权确认书。
②鉴于被授权方已全部付清稿酬之 %,拥有完整拍摄使用权。此影片在最后审查报批表,请验证著作权人署名无误,授权方则确认对于剧本版权的完整授权。
授权方:
被授权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柒』 拍电影要高度保密吗
是的哈,不然这样剧情会轻意的就流传出去了,就没有它的神秘感了,这样也更不能保证票房了噻
『捌』 拍摄校园宣传片的保密制度
摘要 校园安全视频监控安全保密制度
『玖』 在拍电影的时候常常会出现主人公照镜子的画面,怎么才能避免摄影师不会出现在镜头里呢
你说的这个问题一般称为“穿帮”。
实际情况更严重,是电影拍摄时除了摄像师,还有灯光师、场工等进行辅助工作,很多人和器材。都在演员周围。
穿帮是电影拍摄的大忌,所以在镜头设计时就考虑了这种情况。
就是小角度拍摄也不会存在这个问题。
主要的解决方法就是“景别控制”、“镜头焦距控制”
照镜子的镜头都是小景别,近景、特写之类的。
这样只截取画面的一部分,其它部分很难入画。
另外就是采用“长焦拍摄”,摄像机可以在很远的地方进行拍摄,这样也不会入画。
这里有一个电视剧拍摄工作照,你可以参考下。